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校内综合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度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精神和《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原则,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切实做实项目库,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要求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2019年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实际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日常支出预算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
1. 编制收入预算要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数字测算要详实有据、准确可靠。
2.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按项目编列,并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将项目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列,重点项目排在前面,学校在综合安排预算时,根据财力情况,将按各部门的项目排序分配预算,首先保证学校重点项目的实施。
3.参照省教育厅预算编报的有关规定,2019年预算专项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通过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清理无效、低效专项,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4.加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相关部门要认真、全面、真实地编制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原则,各部门应在年初编列相关采购预算,才能在执行中实施采购;当年批准的采购预算,年底前仍未启动采购程序的,省财政将收回采购预算。
三、预算主要内容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学校统筹安排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学校统筹收入预算
凡有各类收入项目的部门,应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按本部门的预计收入编报。
1. 财务处:财政资金拨款、学生的学费及其住宿费收入等;
2.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各类成教学生学费收入;
3.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科研事业收入总额(包含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的预计数据);
4. 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教师培训部、校园长培训部:各类培训收入;
5.其他预计在2019年有收入的学校各部门。
(二)学校统筹支出预算
学校统筹支出预算包括正常维持项目预算和专项项目预算。部门支出预算按经费划拨归口管理的范围,由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编制。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编报;
2. 办公经费、交通费及教学业务费等日常经费原则上本次不再申报,学校将本着“只减不增”的原则对各二级单位日常经费按定额分配进行测算编制。如较2018年有较大变动,填报附表2进行说明并重新申报;
3.后勤保障运行支出及维修费用由后勤服务集团编报;
4. 本科教学工程、新建专业建设费、教改立项、科研配套费、重点学科建设、学生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等业务经费,根据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报;
5.2019年新增专项(项目)预算,按归口部门进行上报;2018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因项目未实施而又确需实施的,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办理支出手续的,应附有关说明并重新申报以纳入2019年预算。
四、时间安排:
各部门报送的预算申请表请在附件中下载,预算申请表需加盖本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院领导审定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8年12月17日之前报送财务处。
联系人:徐洁 电话:81530071 电子邮箱:1029932516@qq.com
财务处
2018年12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