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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作者:     浏览次数:

院(系)、有关科研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陕师院研[2017]1号)的要求,学校将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获批设立19个校级科研机构。

二、考核内容

请各科研机构根据2018年的实际情况,撰写本机构的建设工作总结,并提出2019年的工作计划,形成年度工作报告。

(一)2018年度建设工作总结主要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经费到账及使用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学术交流情况;本年度通过各渠道、各平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机构管理创新点等。

(二)2018年度科研机构建设工作的总体成效,面临的问题、不足以及2019年度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各有关单位及各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确保内容规范。报送内容应据实报送,客观评价。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将组织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据此对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三年一次的机构评估直接挂钩。

(三)把握工作进度。请各挂靠单位做好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对所挂靠科研机构报送的工作报告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并由挂靠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章确认后进行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各科研机构请于20181217日(周一)17点前,将经审核确认的“2018年度科研机构工作报告”及有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一式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行政楼325室),并以电子邮电形式报送电子件。

(二)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科研机构全称)2018年度科研机构工作报告”,年报须为word格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81530055

电子邮箱:shanxijykyc@163.com  

 

附件: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校级科研机构工作情况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