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8年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和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申请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 资助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
二 资助对象
1、2018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士官)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2、2018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3、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印章);
3、本人现用学生证复印件1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1式2份,(此表只有1页,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
3、本人现用学生证复印件1份。
(三)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印章);
3、本人现用学生证复印件1份;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方式:各院(系)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学生自行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行政楼资助管理中心401办公室;
2、截止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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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送地点:行政楼401办公室;
联系人: 孟书远 联系电话: 029-81530077
学 生 处
2018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