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有关部门:
按照《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于近日开展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含委托);
2、2017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延期项目;
3、其它申请结项项目(具体须与市规划办沟通)。
二、结项要求:
结项项目需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2份,并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样表格式要求填写结项成果一式4份,结项成果须制作成胶装本(成果转化、发表文章、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律统一装订在成果册内,课题支撑材料要尽量细化、具体、全面),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材料内容严格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和《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格式。凡不按格式要求装订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结项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10月22日,由科研秘书统一将初审后的结项成果及汇总表(含电子版)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结项电子版成果报送要求:
一级文件包:院、系、部门名称
二级文件包:课题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
例:张三(18J100)
二级文件包内包含两个文档: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
例: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书
三、结项评审:
1、结项项目由西安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2、合格以上的项目将发放结项证书并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8年9月30日